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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出购股权

2021-04-13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6A条之规定而作出。

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授出日期」),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若干员工及董事(「承授人」)授出50,00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后,方可作实。购股权将赋予承授人权利认购本公司股本中合共50,000,00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新普通股股份(「股份」),有关授出购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

:每股股份2.030港元,为下列三者之最高者:(i)0.10港元,即股份面值;(ii)2.030港元,即于授出日期载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之股份收市价;及(iii)2.026港元,即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包括首尾两天)(为紧接授出日期前连续五个交易日)载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之股份平均收市价股份于授出日期之收市价

:2.030港元购股权之有效期:购股权之有效期为五年,由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二日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惟须遵守向承授人发出之要约函件所述之归属条件。25%之购股权将于授出日期后的第一週年归属,行使期自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二日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25%之购股权将于授出日期后的第二週年归属,行使期自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二日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25%之购股权将于授出日期后的第三週年归属,行使期自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二日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25%之购股权将于授出日期后的第四週年归属,行使期自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二日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在上述授出之所有购股权中,下列本公司董事获授予10,000,000份购股权,详情如下:

授出之购股权数目执行董事徐慧俊4,000,000张飞虎2,000,000卜斌龙2,000,000霍欣茹2,000,000总计:10,000,000

向上述各董事授予之购股权已分别获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各董事已就向彼授予之购股权放弃投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之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或任何彼等各自之联繫人(定义见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