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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及授权代表之辞任;及(2) 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授权代表之委任

2019-04-23 00:00:00

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及授权代表之辞任

昇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梁兆昌先生(「梁先生」)因有意投放更多时间于彼之其他事务而辞任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自2019年4月24日起生效。

于梁先生辞任后,彼自该日起亦不再担任执行委员会之成员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以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所规定于香港代表本公司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统称「授权代表」)的职务。

梁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藉此机会衷心感谢梁先生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之宝贵贡献。

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授权代表之委任

董事会亦宣佈,许淑敏女士(「许女士」)将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授权代表,自2019年4月24日起生效。

许女士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许女士,43岁,为本集团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务之署理董事总经理兼财务董事。彼亦为执行委员会之成员及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

许女士负责战略规划及实施、业务发展、监察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务营运及监督企业服务团队以提升集团之营运效率。彼亦负责监督本集团财务及会计运作、预算及财务监控、以及库务管理。许女士还协助董事会监督本集团实施的任何併购项目。彼为香港注册会计师,于企业会计、融资及税务积累超过20年的经验。许女士在2006年加盟本集团,在此之前彼于核数及会计拥有扎实经验。彼亦负责本集团公司秘书实务工作,为本公司公司秘书职能的主要企业联络人士。许女士持有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亦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许女士将与本公司将订立服务合约。许女士之服务年期初步为自2019年4月24日起计三年,彼将任职直至彼获委任后之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并符合资格于会上重选连任。彼亦将根据本公司之细则至少每三年一次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并膺选连任。许女士将有权收取年度董事袍金港币150,000元、年薪港币1,680,000元及按彼之表现而定之管理层花红(须经董事会酌情釐定)。该薪酬待遇乃参照许女士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场状况后釐定(须经董事会不时审阅)。

于本公告日期,许女士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许女士(a)并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位;(b)于过去三年内概无于股份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c)与任何本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d)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及(e)亦无有关委任许女士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许女士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