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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2-03-16 00:00:00

本公告乃由昇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初步审阅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取得资料,本集团预期于本年度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后亏损介乎港币15,000,000元至港币31,000,000元,而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一年度」)所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后亏损约港币99,300,000元(经重列;见下文附注)。

本年度内所产生亏损乃主要由于下调已完成项目的已进行工程收入,其金额介乎约港币17,000,000元至港币33,000,000元,惟视乎审核结果而定,并已开出发票但未付款。本集团正准备采取法律行动,以收回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未付款项。儘管如此,根据严格应用相关会计准则,预期将就本年度的收入作出调整。

此外,于本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后亏损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为:

(a)于本年度内并无再次出现于上一年度就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的若干已完成项目确认超过港币90,000,000元的重大亏损;及

(b)于本年度内并无再次出现于上一年度就僱员赔偿申索产生的成本约港币10,000,000元。

计及来自已终止业务的业绩,预期本集团于本年度内将录得股权持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介乎港币4,000,000元至港币20,000,000元,而上一年度则录得港币14,800,000元。有关差额乃主要由于本年度内并无再次出现于上一年度确认之疫情补贴约港币86,000,000元,以及上述影响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业绩的各项因素。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本年度之全年业绩。董事会谨此强调,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本年度之最近期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而作出,而该等账目并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本年度的实际全年业绩或会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本集团本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将于2022年3月底前公佈。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