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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2-02-16 00:00:00

昇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林俊杰先生(「林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2月16日起生效。

林先生的详细履历如下:

林先生,48岁,为鼎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鼎珮」)财务总监,该公司是一间专门从事私募股权、结构性融资及併购交易的资产管理公司。

在此之前,林先生曾在一家从事投资物业及石油天然气行业的私人集团担任财务总监,并曾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超过10年。林先生在财务及会计、库务、税务及企业管治方面积累丰富经验。林先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颁发会计学文学士学位。彼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成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及鼎珮之关连公司鼎珮证券有限公司为董事会委任的联合财务顾问之一,就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出售本集团在香港的物业及设施管理服务(包括提供配套服务)向本公司提供意见外,于本公告日期,林先生(a)并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职务;(b)在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其股份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务;(c)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及(d)并无在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根据彼于本公司的委任函:

(a)林先生将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2月16日起为期一年。彼将留任至本公司于其获委任后的下一届股东大会为止,届时彼将符合资格获重选。此后,彼将根据本公司章程条例,至少每三年在股东週年大会上轮流退任及重选连任;及

(b)林先生有权就担任非执行董事收取每年60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林先生的薪酬待遇乃参考彼于本公司的相应职责及责任、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及当前市况而釐定(可由董事会不时检讨)。

除上述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亦无有关林先生获委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林先生获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