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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之辞任;及变更授权代表及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

2022-01-10 00:00:00

昇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许淑敏女士(「许女士」)因彼之其他事务发展而辞任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及本集团物业及设施管理董事总经理,自2022年1月9日起生效。

彼自该日起,许女士亦不再担任执行委员会之成员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以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的职务。

于许女士辞任后,自2022年1月9日起,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朱俊浩先生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而公司秘书陈邝良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

许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藉此机会衷心感谢许女士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之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