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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2021-02-25 00:00:00

昇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杜振伟先生(「杜先生」)自2021年3月1日起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之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杜先生,64岁,现为一间香港注册顾问公司之行政总裁,并为AutoItaliaHoldingsLimited(意达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20)及绿心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4)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杜先生自1974年起大部份职业生涯均于香港警队服务,于2011年退休之前,彼晋升至助理处长(刑事),全面负责(其中包括)商业罪案调查科、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刑事情报科、财富调查科(打击洗钱)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之政策设计及行动。

杜先生曾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颁授警察荣誉奖章以表扬其长期卓越服务及对香港社会的贡献。于2011年至2012年,彼曾任香港大学兼职导师。彼曾于2013年4月至2018年8月担任综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环保」)(股份代号:923)之策略总监、营运总监及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之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彼于任期内担任综合环保之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杜先生在公私营界别具备丰富行政及管理经验,并持有香港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杜先生已提交独立确认函,彼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之规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杜先生(a)概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职务;(b)于过去三年概无于任何其他股份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c)概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係;及(d)概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本公司与杜先生将订立委任函,据此:

(a)杜先生自2021年3月1日起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期三年。彼将任职至获委任后之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并将合资格于会上膺选连任。其后,彼将根据本公司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一次;及

(b)杜先生合资格收取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年度董事袍金港币240,000元,此乃参照彼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本公司薪酬政策及现行市况而釐定(须由董事会不时检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委任杜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之证券持有人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杜先生履任。

于杜先生获委任后,本公司将(a)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b)三名审核委员会成员,全部审核委员会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c)薪酬委员会将由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因此,本公司将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3.21条及3.25条以及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第3.1段项下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