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盈利警告

2021-03-22 00:00:00

京西重工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及董事会目前所得其他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预计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不少于约50,000,000港元,而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是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4,889,000港元。如此不利变化主要是由于在全球出现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大流行病」)之后,欧洲多国在二零二零年第二季度实施了遏制及缓和措施,这导致本集团在英国、波兰和捷克共和国的厂房在二零二零年第二季度中断及暂停营运。从二零二零年六月开始,本集团在厂房实施了新的安全措施,并以分阶段形式恢复生产营运。本集团所有厂房已于二零二零年下半年恢复生产营运。此外,本集团的主要客户是欧洲知名汽车制造商。彼等亦受到大流行病的负面影响。由于上述因素,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益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仍在审阅当中,并需由本公司核数师落实和确认,以及待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下旬举行的会议上通过。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公佈。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