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i) 内幕消息;(ii) 控股股东之潜在股权变动

2020-12-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京西重工的母公司(以下简称为「母公司」,详见以下释义部份)有同意京西重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向。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收到京西重工的通知,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母公司董事会批准京西重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该项目」),而该项目的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将取决于:(i)京西重工与潜在投资者谈判;(ii)取得中国北京有关政府部门和外国有关当局(如适用)的批准;以及(iii)与该项目有关的股权交易程序经公开挂牌完成后,方会落实。母公司及京西重工均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于本公告日期,母公司持有55.45%京西重工的权益,而京西重工透过其附属公司拥有合共301,842,572股股份的权益,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2.55%。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收购守则及/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由于该项目可能或可能不会落实,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