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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及成交量不寻常波动及恢复买卖

2020-09-10 00:00:00

本公告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的要求而作出。

京西重工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 之董事会(「董事会」) 已知悉于二零二零年九月 九日本公司股份之价格及成交量上升。

董事会亦注意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西重工有限公司(「京西重工」) 之母公司有同意京西重工进行「 混合所有制」 改革的意向, 但截至本公告日期, 京西重工概无作出任何实质性的决策。 董事会谨此澄清及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 概无接获京西重工就此事宜发出之任何正式通知或决定。

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本公司的合理查询后,董事会确认, 除于本公告披露以外, 并没有知悉任何导致股价及成交量波动的原因,或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又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 571 章) 第 XIVA 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之股份自二零二零年九月 九日上午十时五十分起已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二零二零年九月 十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本公司股份买卖。

本公告乃承本公司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公告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 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