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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诚能源盈利警告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18-03-16 16:40:00

本公告乃由众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之董事(「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之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录得之溢利将较二零一六年同期有所下跌。根据董事会目前所得资料,董事会认为,全年业绩下跌主要由於:

(i)就本公司股份於联交所上市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损益确认之非经常性上市开支约人民币21.3百万元;及

(ii)二零一七年度压缩天然气销量减少所致。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业绩。因此,本公告所披露之资料仅为董事会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可得之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而经进一步审阅後可能作出调整。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审慎考虑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有关公告预期将根据上市规则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