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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

2021-01-15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与长城控股订立进一步补充协议,内容涉及调整2021 年度本集团向长城控股采购服务的年度上限。

长城控股为本公司董事长魏建军先生持股99%的公司,同时,本公司控股股东创新长城持有本公司 55.74%已发行股本,而长城控股持有创新长城62.854%股权,因此,长城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

由于进一步补充协议项下之调整后的采购服务交易的年度上限一项或多项适用的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高于0.1%但低于5%,因此,此等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章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