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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加工定作协议的持续关连交易

2021-09-13 00:00:00

于2021年1月1日,李宁中国(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宁聚力订立加工定作协议,据此,李宁中国(作为买方)已同意委聘宁聚力(作为供应商)以李宁中国及宁聚力将按公平原则釐定及协定的价格生产、加工及定作李宁中国订购的鞋类产品。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非凡中国为本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有本公司约10.87%股份,因此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加工定作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儘管李宁中国于2021年1月1日订立加工定作协议,惟李宁中国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就加工定作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交易发生总额约为人民币17,417,722.10元(「过往交易」)。由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所载有关加工定作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过往交易及预算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0.1%,故过往交易及预算均构成本公司的最低限额交易,并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于本公告日期,李宁中国自2021年9月13日起根据加工定作协议发生的总额,当与过往交易合併计算时约为人民币18,317,515.35元(「合併交易」)。由于上市规则所载有关各项合併交易及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均低于5%,故加工定作协议项下的合併交易及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本公司与非凡中国订立新主销售协议及有关非凡中国集团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经重续主协议,有关详情于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之公告内披露(合称为「2018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3条,所有与关连人士订立的持续关连交易须合併计算。由于上市规则所载有关2018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以及加工定作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最高年度上限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于合併计算时均低于5%,故2018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以及加工定作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合併计算时仍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