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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中国茂名市收购土地使用权之补充公告

2020-01-23 00:00:00

兹提述中国上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公告(「该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之补充公告(「补充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内容有关于中国茂名市收购土地使用权之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除本公告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初步付款人民币72,460,000元(相当于约港币80,511,111元)(「按金」)已由买方于中标有关该土地之土地使用权前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支付,将用于偿付部分土地出让价。买方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支付另一笔款项人民币30,000,000元(相当于约港币33,333,333元),以进一步偿付部分土地出让价。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买方已支付另一笔款项人民币50,000,000元(相当于约港币55,555,555元),以进一步偿付部分土地出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