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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城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18-02-28 18:25:00

兹提述(i)中国上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之公告﹙「该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之公告﹙「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有关持续关连交易之通函(「通函」)。除本公告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延迟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预期载有(其中包括)(i)持续关连交易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持续关连交易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就持续关连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v)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之通函,将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