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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向北中心增资

2020-07-16 00:00:00

于2019年7月8日,本公司与人保投控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人保投控同意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中心70%的股权, 本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为7,917,140元人民币。 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亦分别与人保投控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人保投控同意分别向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转让其持有的北中心25%及5%的股权。

于2020年7月16日, 本公司与人保寿险、 人保健康及北中心订立增资协议。根据本协议,北中心新增注册资本2,397.39百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 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按现有持股比例增资。 本公司向北中心增资1,678.173百万元人民币。 于北中心完成增资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仍为北中心注册资本的70%。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均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北中心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且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合共持有其30%的权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6条,北中心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本协议项下本公司向北中心的增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彼等对北中心(作为本公司附属公司)的增资亦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然而,由于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将按彼等于北中心的股权比例增资,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2条,人保寿险及人保健康各自的增资均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本公司已将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款与本协议项下本公司向北中心的增资金额合併计算。由于合併计算后的本交易所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 因此,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交易只需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并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