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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签订南信息中心一揽子服务协议

2020-03-18 00:00:00

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签订了南信息中心一揽子服务协议。根据本协议,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为本公司提供办公场地、会议室、 机房楼服务器机位的租赁使用等服务。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 本公司须将本协议项下对南信息中心的物业使用权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租赁将被视作本公司的资产收购, 构成本公司一项单一的关连交易。 由于本次租赁涉及的使用权资产价值所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于 5%, 因此, 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 本协议项下本次租赁只需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并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本协议项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其他服务费用的预计年度上限合併计算后所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低于 0.1%, 因此, 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 本协议项下其他服务可获豁免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