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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019-05-06 00:00:00

兹通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假座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报告。

4.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6. 审议及批准二零一九年度董事袍金。

7. 审议及批准二零一九年度监事袍金。

8. 审议及续聘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国际审计师及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国内审计师,任期直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9.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独立董事尽职报告和履职评价结果。

特别决议案

10. 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或处理本公司内资股及H股的额外股份,各自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及H股的股本总面值的20%,及授权董事会在其认为适当时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对本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以反映于发行或配发股份后的新股本结构。

11.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在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发行总额人民币80亿元的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及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和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日期、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批次及期数、利率和条件等,并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以及采取其认为必须、适当或权宜的所有行动及事宜及签立所有相关文件。

作为报告文件

12. 审阅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董事尽职报告。

13. 审阅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