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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拟成立工业大麻控股集团、有关在日本成立合资公司和认购一家中国公司部分股权的谅解备忘录

2019-08-05 00:00:00

拟成立工业大麻控股集团

近年随着海外地区工业大麻合法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以大麻二酚「CBD」为代表的大麻素将在医疗和消费领域得到更广阔的应用,为了加快推进大麻制药和工业大麻产业的全球佈局,本公司拟投资不低于1亿港元成立工业大麻控股集团公司-瑞麻控股有限公司(Meilleure Hemp Holding Ltd)。目前本公司已成立工业大麻控股集团内的澳大利亚子公司-AustraliaHempHealthPtyLtd,而瑞士子公司-Meilleure HempHealth Europe SA及Green Gold Health SA也在成立的过程中。

谅解备忘录

董事会谨此欣然宣佈,于2019年8月4日,本公司与日本龙舞签订了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

成立日本合资公司

根据谅解备忘录,本公司和日本龙舞有意整合双方资源和优势,包括本集团在CBD萃取领域以及日本龙舞在雾化技术上的资源和优势,在日本成立一家合资公司以从事CBD等大麻素雾化技术的研发和利用,推动雾化电子器械等有益健康相关产品在日本及国际市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将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本公司董事认为日本市场拥有巨大的潜力,它是拥有世界上最为庞大的富裕老龄化群体的国家之一;同时,CBD在当地也可以用于化妆品、膳食补充剂、保健品、食品及宠物零食等。合资公司将独家负责本公司和日本龙舞在日本市场的相关业务。

日本龙舞是一家在日本运营雾化产品的创新性公司。本公司相信,合资公司的设立将为本集团现有产品组合增加新产品,从而为本集团带来新的增长机会。

认购中国公司部分股权

根据谅解备忘录,本公司和日本龙舞同意,本公司有权(但无义务)分两轮投资其旨在中国市场拓展雾化产品的关联公司-深圳龙舞10%的股权,其中第一轮投资将按照深圳龙舞上一轮融资的估值即人民币1.3亿元的106%计算得出的数字作为投资后估值,本公司有权利以增发形式认购深圳龙舞6%的股权,认购对价金额为人民币8,268,000元。此外,在签署谅解备忘录当日三个月后,本公司有权可以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投资后估值再认购深圳龙舞4%的股权。

谅解备忘录并非具有法律约束力。董事会谨此强调,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就建议成立合资公司及认购一家中国公司部分股权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建议成立合资公司及认购一家中国公司部分股权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