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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2019-11-15 00:00:00

新源万恒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孙乐女士(「孙女士」), 31岁,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孙女士之履历载列如下:

孙女士于二零一一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孙女士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贸易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在贸易业务板块累积了丰富管理经验。

根据本公司与孙女士签订之委任书,孙女士将可收取本公司董事酬金每月150,000港元(就服务不足一个月而言,董事酬金将按比例计算)及按比例计算相当于一个月董事酬金之年终双粮。孙女士之酬金乃由薪酬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均按彼之资历及经验釐定,且董事会有信心凭藉孙女士的专长,彼将能协助本集团未来发展。孙女士可收取由薪酬委员会建议及经董事会批准就彼之不时表现而釐定之酌情花红及╱或任何其他福利。孙女士之酬金由薪酬委员会按年检讨。服务年期将按月持续生效,惟可由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六个月事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并须遵守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包括有关(其中包括)董事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之条文。

由于孙女士为Sheen Success Investments Limited之实益拥有人,于本公佈日期持有本公司5,04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股权的23.90%,故孙女士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于本公佈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孙女士(i)并无担任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任何其他职位; (i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及(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

孙女士已确认,并无其他资料须予披露及彼亦无涉及任何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且并无其他有关其获委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孙女士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