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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2020-05-26 00:00:00

建议股份合併

董事会建议实行股份合併,据此,每十(10)股已发行及未发行之现有股份将合併为一(1)股合併股份。股份合併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于本公告日期,现有股份按每手20,000股现有股份之买卖单位于联交所进行买卖。待股份合併生效后,董事会建议于联交所买卖之每手买卖单位由20,000股现有股份更改为10,000股合併股份。

一般事项

股份合併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以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合併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股份合併。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股东须就有关建议股份合併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之详情,以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二)或前后寄发予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须注意,股份合併须待上文「股份合併之条件」各段所载之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而更改每手买卖单位须待股份合併生效后方可作实。因此,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未必会进行。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彼等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