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19-05-08 00:00:00

兹通告仁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 谨订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22楼2202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 ) ,藉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以下本公司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

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a) 确认、批准及追认本公司(作为买方) 与区光海先生、郭克勤先生及融乐有限公司(作为卖方) 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之买卖协议(经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之补充协议修订及补充) (「买卖协议」 ) ,内容有关以代价250,000,000港元收购潮商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买卖协议副本已提呈股东特别大会以资识别) ;

(b) 谨此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或以上董事代表本公司作出其可能认为使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生效而言或与此有关属必要、适当、合适或合宜之一切有关行动及事宜,并签署及签立一切有关文件,以及作出及同意作出其可能酌情认为属适当、必要或合适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之买卖协议条款之有关修改、修订或豁免。」

特别决议案

2. 「动议待载于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本通告之第1号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及取得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就建议更改本公司名称之任何必要批准后并以此为条件,批准将本公司之名称由「Noble Century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更改为「HongKong ChaoShang Group Limited」,并采纳「香港潮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之中文第二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文第二名称「仁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称」 ) ,自新第一名称及第二名称记入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存置之登记册当日起生效,以及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高级人员作出其可能认为就使更改公司名称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生效而言属必要或合宜之一切有关行动、行为及事宜以及签立一切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