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蒙牛乳业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及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

2017-07-13 22:55:00

授出限制性股票

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本公司批准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据此批准向获选对象授出6,998,575股限制性股票,相当於本公司於采纳日已发行股本的约0.2%(经红股发行调整後)。

本公司亦批准延长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有效期约五(5)年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授出购股权

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向合资格承授人授出合共10,930,005份购股权。

------------------------------------------------------------------------------------------

背景

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自二零零四年上市以来,过去多年整体稳步发展,业绩稳健。为鼓励核心管理层致力为本公司达致未来持续增长,以争取更高表现,带领本公司迈向新发展纪元,以及加强管理团队为本公司长期服务的承担,本公司批准根据其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采纳的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以及其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及购股权之组合。

授出限制性股票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的公告(「限制性股票奖励公告」),内容有关采纳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本节所用词汇与限制性股票奖励公告采用者具相同涵义。

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本公司批准根据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授出6,998,575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载列如下:

1. 授出日: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2. 本公司将向获选对象授出6,998,575股限制性股票(「授出限制性股票奖励」),相当於本公司於采纳日的已发行股本约0.2%(经红股发行调整後)。获选对象包括本公司董事(「董事」)、本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其他雇员,该等获选

对象为对本集团整体业务表现有直接贡献并将对本集团持续发展有贡献的人士。

上述所授限制性股票中,234,400股限制性股票已授予董事。详情如下:

董事姓名 於本公司的职位 所授限制性股票数目

卢敏放先生 总裁及执行董事 164,100股

吴文婷女士 执行董事 70,300股

3. 根据授出限制性股票奖励授出的限制性股票须根据相关授出函件及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规则订明的其他归属条件(包括本集团的表现目标)按两批相同数量於授出日第一及第二周年归属。

本公司董事及薪酬委员会认为授出限制性股票奖励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最佳利益。

向董事授出限制性股票构成其与本集团所订立委任合同中薪酬待遇一部分,因此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A.73(6)及14A.95条获豁免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延长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有效期

本公司亦批准延长限制性股票奖励计划有效期约五(5)年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本节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条编制。

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向合资格承授人(「购股权承授人」)授出合共10,930,005份购股权(「购股权」),认购本公司股本中每股0.10港元的普通股(「股份」),惟须待购股权承授人接纳方可作实。

以下为所授购股权详情:-

授出日: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所授购股权行使价:14.812港元,为以下各项最高者:(i)股份面值0.10港元;(ii)於授出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每股收市价14.62港元;及(iii) 於紧接授出日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 股份平均收市价14.812港元。

所授购股权数目:10,930,005 份

购股权有效期:授出日起计五(5)年,以归属作实。

购股权归属期:相关归属条件达成後,购股权将按两批以相同数量分别於授出日第一及第二周年归属。

上述所授购股权中,1,103,300 份购股权已授予董事。详情如下:

董事姓名 於本公司的职位 所授购股权数目

卢敏放先生 总裁及执行董事 865,000份

吴文婷女士 执行董事 238,300份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批准向董事授出购股权。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确认概无购股权承授人为董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或任何彼等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