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1)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2) 委任联席首席执行官 及 (3) 首席执行官辞任

2020-07-01 00:00:0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0年7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董事」)会(「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宜。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选举黄伟先生出任非执行董事。黄伟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及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

黄伟先生,49岁,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黄伟先生曾担任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社工委主任,龙岗区常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龙岗区团委书记等职务。黄伟先生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建议委任黄伟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任期直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倘黄伟先生获委任为董事,彼将于获委任后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

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关于调整公司非执行董事薪酬的议案》,建议黄伟先生之每年袍金为人民币600,000元。另根据黄伟先生亲自出席会议的次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除外),按每次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惟对于同次分别出席的不同会议不累计,均按一次计算。黄伟先生因故委托他人出席时,不获发放该次会议的工作补贴。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每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为三年,而在符合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董事可在任期届满时膺选连任。

除上文所述外,于本公告日期,黄伟先生(i)概无于过去三年于任何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亦概无于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及(iii)概无拥有本公司之任何股份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述外,于本公告日期,并无任何其他有关黄伟先生之事宜须知会股东,亦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任何规定须予披露之任何资料。

委任联席首席执行官

经审慎考虑和研究,本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同意由姚波先生出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姚波先生拥有开阔的国际视野、精湛的财务精算专业水平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自2008年出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以来,姚波先生全面负责本公司战略实施、计划落地、财务企划、资金与流动性风险管控等职责,并领导建立了一套贯穿「战略-计划-追踪-落地」完整的经营管理体系,为本集团在多领域、多元化的纵深发展和开拓,确保经营安全稳健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基础保障和支撑作用。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姚波先生完全符合担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的资格和能力,由其出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作为本公司整体经营性运营管理、风险管控及协调职能的负责人,是对「执行官+矩阵」集体决策机制的有力补充,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从战略规划到落地的管控体系。

未来,本公司三位联席首席执行官将按照分工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如下:

谢永林先生,作为本公司总经理兼联席首席执行官,其核心职责以分管本集团金融业务板块为主,包括主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以及分管团体客户综合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板块相关专业公司的发展,协管个人客户综合金融业务。

陈心颖女士,作为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其核心职责以分管本集团科技业务和创新业务板块为主,包括负责金融科技、医疗科技、智慧城市以及相关生态圈的创新与发展,以及分管科技类、创新板块专业公司的发展。

姚波先生,作为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主要职责为负责本集团的战略规划,业务目标制定、目标追踪和绩效考评,主管本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战略发展中心,以及财务、企划、精算、资金等管控等职能。

首席执行官辞任

自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建立联席首席执行官机制以来,经过近两年的过渡与磨合,联席首席执行官与各职能执行官「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矩阵管理」模式与制度化流程运作已经成熟,对本公司「金融+科技」、「金融+生态」转型的推动与促进作用显着增强,为本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鉴于当前本公司的决策体制、运行机制完备,人才梯队完整成熟,经多年实践证明现行模式行之有效,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提出,其将不再兼任首席执行官职务。本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同意马明哲先生于2020年7月1日起辞去首席执行官职务。马明哲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首席执行官有关而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表示,作为本公司的创办人、创始人,马明哲先生带领本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科技型综合金融集团。一直以来,马明哲先生始终牢记为股东负责、为客户负责、为员工负责、为社会负责的企业使命,以无私的奉献精神,勇往直前的开拓精神,带领全体员工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不仅圆满完成了历届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战略及经营目标,而且清晰地规划了本公司的发展远景及实施路径,塑造了持续创新进取、包容协同、价值导向的企业文化,构建了「执行官+矩阵」的科学的集体决策机制,培养了一大批拥有很强竞争力、执行力的国际化、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本公司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公司董事会对马明哲先生担任首席执行官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马明哲先生辞任首席执行官后,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负责本公司的战略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文化建设以及重大事项决策等职责,继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未来在以马明哲董事长为首、三位联席首席执行官的核心团队的领导下,以及职能条线执行官的协同合作下,本公司凭藉清晰的发展战略,科学稳固的集体决策及经营体系,坚定实施「金融+科技」、「金融+生态」战略转型,增强综合竞争力,持续提升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营环境能力,以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般事项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选举非执行董事及股东大会通告详情的通函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