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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采购协议

2020-11-18 00:00:00

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越南味丹(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台湾味丹订立采购协议,据此,台湾味丹同意出售,及越南味丹同意购买该等产品。

于本公佈日期,台湾味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间接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3.62%,因而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采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就上市规则第14.07条而言,有关采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高于0.1%惟所有有关比率均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有关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2)条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