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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持续关连交易

2019-12-24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续订持续关连交易。上述公告所述的协议(包括其全年上限)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主要租赁协议已获续订,据此,申洲置业同意将服装生产物业出租予申洲针织(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主要租赁协议为期三年,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开始及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

董事会亦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申洲针织与申洲置业订立新租赁协议,据此,申洲置业同意向申洲针织出租新物业,自竣工及交付日期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申洲置业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主要租赁协议及新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主要租赁协议及新租赁协议性质类似及均与申州置业订立,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该两份协议须合併计算。由于根据上市规则有关主要租赁协议及新租赁协议各自之全年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按合併计算基准低于5%,故根据该等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2)条获豁免,并仅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