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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洲国际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变动

2017-03-27 12:25:00

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徐畅成先生(「徐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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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欣然宣布,徐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徐先生,五十六岁,毕业於中央党校大学本科党政管理专业。曾先後担任宁波地委统战部,宁波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科副科长、经济联络处处长及部长助理,宁波甬港联谊会副会长,宁海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宁海县城关镇镇长,宁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及宁波市纪委副书记。在加入本公司前,徐先生为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及局长,於2014年8月荣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徐先生过往及现时并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徐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於任何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亦无其他主要委任及资格。

据本公司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徐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彼亦无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徐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由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起开始,为期三年,并可接续多次自动续约三年(但需遵从本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规定(包括但不限於其轮值退任及退任的规定)),惟双方根据服务协议予以终止除外。徐先生将有权收取年度酬金人民币96,000元,并有权就出席每次董事会会议获发人民币10,000元等值之额外津贴(视乎开会地点而定),有关金额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经参考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其职责及现行市场惯例厘定。徐先生并无自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收取任何酬金。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并无有关徐先生之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 (2) (h)至(v)条的任何规定须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藉此机会欢迎徐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