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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黄金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所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2018-06-28 17:11:00

谨此提述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及本公司通函(「该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载於通告中之所有建议决议案(「建议决议案」)均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25,000,000股,乃赋予其持有人权利出席并投票赞成或反对建议决议案之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须放弃表决赞成任何建议决议案。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就建议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股东於该通函中表示拟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建议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点票之监票人。

所有建议决议案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报告与核数师报告。 786,536,455(100.000%) 0(0.000%)

2.就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0.155港元。 786,536,455(100.000%) 0(0.000%)

3.(a)(i)考虑及重选柯希平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771,325,685(98.066%) 15,210,770(1.934%)

(a)(ii)考虑及重选杨宜方女士(Lydia Yang)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786,536,455(100.000%) 0(0.000%)

(a)(iii)考虑及重选柯家琪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786,536,455(100.000%) 0(0.000%)

(a)(iv)考虑及重选何福留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786,536,455(100.000%) 0(0.000%)

(a)(v)考虑及重选黄欣琪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771,251,685(98.057%) 15,284,770(1.943%)

(a)(vi)考虑及重选潘国成博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786,536,455(100.000%) 0(0.000%)

(b)授权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酬金。 786,536,455(100.000%) 0(0.000%)

4.考虑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

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786,536,455(100.000%) 0(0.000%)

5.(A)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的额外股份。 771,250,000(98.056%) 15,286,455(1.944%)

(B)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的股份。786,536,455(100.000%) 0(0.000%)

(C)扩大根据第5(A)项普通决议案授予本公司董事发行股份

的授权,於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中加入根据第5(B)项普

通决议案所购回的股份数目。 771,250,000(98.056%) 15,286,455(1.944%)

由於亲自或由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的股东持有股份所附有的半数以上的票数投票赞成上述各第1至第5(C)项普通决议案,因此该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派发股息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的二零一七年度全年业绩公告。建议就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155港元已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是项股息将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或前後派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