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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 延迟寄发综合文件

2020-10-15 00:00:00

兹提述(i) Golden Vision Buyout Fund SPC(为及代表Golden Vision Buyout Fund ISP行事)(「要约人」)及澳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之公告(「该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买卖协议及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可能提出有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a)以收购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已经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及(b)为注销本公司全部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该等要约」);及(ii)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完成买卖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第 8.2条,综合文件(随附要约之接纳表格)须于该联合公告日期起计21 日内(即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或之前),或执行人员可能批准之较后日期寄发。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综合文件(包括(其中包括)就落实本集团债务声明取得银行确认函),本公司及要约人已联合向执行人员作出豁免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第 8.2条规定之申请,以将寄发综合文件之期限延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或之前的日期,而执行人员已表明其有意授出同意延后有关期限。

当综合文件(随附接纳及转让表格)予以寄发或倘预期时间表有任何变动时,本公司将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