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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2020-03-20 00:00:00

概要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百宏福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百凯经编订立供电协议,据此,百宏福建将向百凯经编供应电力。

于本公佈日期,百凯经编为百凯香港之外商独资附属公司,而百凯香港继而由林金井先生(执行董事施天佑先生的姊夫及执行董事吴金表先生的太太的妹夫)全资拥有。鑑于林金井先生与施天佑先生及吴金表先生各自之关係以及林金井先生于百凯经编之拥有权,董事会认为,就本公司为供电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而言,将百凯经编按关连人士处理乃属适当。

供电协议项下之交易之各项相关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 14.07 条)超过 0.1%但低于 5%,且预期年度交易额将超过 3,000,000 港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供电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佈规定以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