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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及 有关股息之进一步资料

2019-03-13 00:00:00

兹提述百宏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载有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通函(「股东週年大会通函」)。除另有说明者外,股东週年大会通函内界定之词汇与本公佈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澄清,有关建议末期股息之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日期之段落,即股东週年大会通函第5页「4.末期股息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一节所载内容应由以下段落取代:

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至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

股东週年大会通函第AGM-5页之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附注4相应由以下段落取代:

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釐定有权出席应届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股东。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至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

除上文所述外,股东週年大会通函内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