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百宏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之通函(「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布所采用之词汇与股东周年大会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所有建议决议案已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一)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反对
1.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22,447,897 –
的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 (100.00%) (0.00%)
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核数师报告。
2.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1,122,447,897 –
(100.00%) (0.00%)
3. 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 1,122,447,897 –
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100.00%) (0.00%)
4.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的股份,惟不得 1,122,447,897 –
超过於本决议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值的 (100.00%) (0.00%)
10%。
5.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的额 1,122,325,897 122,000
外股份,惟不得超过於本决议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 (99.99%) (0.01%)
股本总面值的20%。
6. 扩大授予董事发行本公司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加 1,122,325,897 122,000
入本公司所购回股份的总面值。 (99.99%) (0.01%)
特别决议案
7. 批准及宣派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1,122,447,897 –
度的末期股息每股8.4港仙予本公司股东,有关股息 (100.00%) (0.00%)
将以本公司的股份溢价派付。
8. 重选施天佑先生为执行董事。 1,122,447,897 –
(100.00%) (0.00%)
9. 重选吴金表先生为执行董事。 1,122,447,897 –
(100.00%) (0.00%)
10. 重选马玉良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122,447,897 –
(100.00%) (0.00%)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26,332,000股,此乃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就建议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本公司任何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建议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概不受任何限制。诚如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概无股份授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就於大会上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亦无任何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
由於第1至6项普通决议案各自均获超过50%票数赞成,故第1至6项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而由於第7至10项特别决议案各自均获超过75%票数赞成,故第7至10项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特别决议案。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之监票人。
就上述第7项决议案而言,股息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或前後派付予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