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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美药业2018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2018-07-22 18:28:00

兹通告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8 年9 月5 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或紧随本公司於同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後(以较晚者为准)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嵩山北路235号三楼会议室就考虑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举行内资股(「内资股」)持有人的类别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案

1. 考虑及批准延长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2. 考虑及批准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

附注:

1. 於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 本公司将於2018 年8 月6 日(星期一)至2018 年9 月5 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概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2018 年8 月3 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中国总部,地址为中国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嵩山北路235 号。

3. 拟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须填妥回条,并於2018 年8 月16 日(星期四)或之前亲自交回或邮递至本公司的中国总部。

4. 凡有权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内资股股东,可委派一名或以上受委代表出席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内资股股东。

5. 委任代表的委托书必须由内资股股东亲自签署或由其书面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倘内资股股东为法人,则委托书须加盖其印章,或由其董事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签署的代理人代为签署。

6. 为进行投票表决,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必须不少於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即不迟於2018 年9 月4 日(星期二)上午10 时30 分)(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亲自交回或邮递至本公司的中国总部,方为有效。倘代表委任表格由他人根据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签署,则须於代表委任表格所述的同一时间递交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经公证副本。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倘受委代表为法人,则其法定代表人或经其董事会决议案或其他监管机构授权的任何代表须代其出席本公司的上述会议。倘该内资股股东为香港有关条例不时界定的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则该内资股股东可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多名人士於上述会议上担任其代表;然而,倘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及类别,且授权书须由认可结算所授权人员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其权利,犹如该等人士为本公司的个人股东一般,但无需出示持股凭证、经公证的授权书及╱或进一步的证据证实其已获得正式授权。

即使投票前委托人已身故、丧失行为能力、撤回委任、撤回签立委任的授权或作出委任所涉及的股份已被转让,但只要本公司在上述会议前并无收到有关该等事项的书面通知,则受委代表根据有关代表委任表格作出的投票仍然有效。

7. 倘为任何内资股的联名股东,则只有名列股东名册首位的联名股东有权从本公司收取有关股份的股票及本公司的通知以及出席或行使有关股份的全部投票权。

8. 内资股股东或彼等的受委代表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彼等的身份证明文件。倘法人内资股股东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则该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经法人股东董事会或其他授权人士所签署有关授权文据的经公证副本或本公司许可的其他经公证文件。受委代表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由股东或其代理人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

9. 出席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须自行承担差旅及住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