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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美药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018-04-11 21:35:00

兹通告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8 年5 月28 日(星期一)上午10时正假座中国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嵩山北路235号三楼会议室就考虑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作为普通决议案

1. 考虑及酌情批准本公司截至2017 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报告;

2. 考虑及酌情批准本公司截至2017 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监事会(「监事会」)报告;

3. 考虑及酌情批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核数师报告及经审核财务报表;

4. 考虑及酌情批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为本公司2018年度核数师,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5. 考虑及酌情批准关於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决议案(本项决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5.1. 选举姚创龙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5.2. 选举郑玉燕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5.3. 选举林志雄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5.4. 选举李伟生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5.5. 选举尹智伟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5.6. 选举周涛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5.7. 选举关键先生(又名关苏哲)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6. 考虑及酌情批准关於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独立监事的决议案(本项决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6.1 选举张玲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及

6.2 选举林志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7. 考虑及酌情批准关於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薪酬的决议案;

8. 考虑及酌情批准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宣派末期股息;

9. 考虑及批准本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0. 考虑及批准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於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5 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於: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并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於贷款、授信、信托、融资租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11. 考虑及批准本公司於2018年度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融资事宜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融资(包括但不限於贷款、授信、信托、融资租赁等)范围内,全权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於担保、信用支持等)。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提供支持的总敞口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为附属公司的融资(包括但不限於贷款、授信、信托、融资租赁等)提供支持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作为特别决议案

12. 考虑及酌情批准建议修订章程(请参阅附录一,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4 月12日的通函),并授权任何董事对该等修订的字眼作出恰当修订(有关修订毋须经本公司股东批准),并在董事全权酌情认为必要或权宜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签立所有文件及╱或作出一切行动,以处理对本公司章程作出修订所产生的其他相关事宜。附注:

1. 於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根据上市规则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果将根据上市规则刊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

2. 本公司将於2018 年4 月28 日(星期六)至2018 年5 月28 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概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2018 年4 月27 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 楼1712-1716号舖)(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的中国总部(就本公司内资股持有人而言)。

3. 凡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可委派一名或以上受委代表出席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4. 为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周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必须不少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亲自交回或邮递至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及本公司的中国总部(就本公司内资股持有人而言),方为有效。倘代表委任表格由他人根据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签署,则须於代表委任表格所述的同一时间递交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的经公证副本。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倘受委代表为法人,则其法定代表人或经其董事会决议案或其他监管机构授权的任何代表须代其出席本公司的上述会议。倘该股东为香港有关条例不时界定的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则该股东可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多名人士於上述会议上担任其代表;然而,倘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及类别,且授权书须由认可结算所授权人员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其权利,犹如该等人士为本公司的个人股东一般,但无需出示持股凭证、经公证的授权书及╱或进一步的证据证实其已获得正式授权。

即使投票前委托人已身故、丧失行为能力、撤回委任、撤回签立委任的授权或有关股份已被转让,只要本公司在上述会议前并无收到有关该等事项的书面通知,则受委代表根据有关代表委任表格作出的投票仍然有效。

5. 股东或彼等的受委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时,须出示彼等的身份证明文件。

6. 拟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须填妥回条,并於2018 年5 月8 日(星期二)或之前亲自或邮递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的中国总部(就本公司内资股持有人而言)。

7. 倘为任何股份的联名股东,则仅名列股东名册首位的联名股东方有权从本公司收取有关股份的股票及通知,以及出席或行使有关股份的全部投票权。

8. 本公司中国总部的地址为中国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嵩山北路235 号。

9. 就第5项及第6项决议案而言,本公司将就该决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指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持有每股股份拥有与该决议案项下选举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股东可就一名特定人士集中使用全部表决权,亦可分配表决权选举多名人士。当股东就若干董事╱监事候选人所投总票数超过其享有的表决权总数,则所有投票将告失效,并被视作弃权票论;当股东就若干董事╱监事候选人所投总票数少於其享有的表决权总数,则投票有效而余票将被视作弃权票论。倘一名特定董事╱监事候选人所获「赞成」票数超过全体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一半(於累积前)且「赞成」票数超过「反对」票数,相关候选人将被视为已当选。倘於股东大会当选董事╱监事人数少於拟膺选的董事╱监事人数,则须就选举余下董事╱监事再次举行多轮表决,直至达致拟膺选董事╱监事人数为止。当根据上述事项就选举董事╱监事举行新一轮表决时,股东大会须根据每轮选举中拟膺选候选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投票数。附录一

有关修订细则的特别决议案的详情载列如下:

第2.2 条

原条文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销售;货运经营;国内货运代理;第三方药品、医疗器械物流业务;商品信息谘询;医药企业管理策划;物流信息谘询服务;广告业务;物业租赁;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化妆品、卫生用品、洗涤剂、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农副产品、海产品、土特产的收购及初加工;自用仓库:汕头市嵩山北路235 号一、二楼。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和自身能力,依法调整经营范围并办理有关调整手续。」

现修订如下: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销售;货运经营;国内货运代理;第三方药品、医疗器械物流业务;商品信息谘询;医药企业管理策划;物流信息谘询服务;广告业务;物业租赁;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消毒剂、卫生杀虫剂、化妆品、卫生用品、洗涤剂、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农副产品、海产品、土特产的收购及初加工;自用仓库:汕头市嵩山北路235 号一、二楼。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和自身能力,依法调整经营范围并办理有关调整手续。」

上述章程的修订乃为确保公司遵守於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业务范围及於该范围内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