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创美药业(1)建议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2)建议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独立监事

2018-03-22 06:19:00

建议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一届董事会的任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届满,在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之前,仍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已审议并批准以下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

(1) 执行董事候选人:姚创龙先生、郑玉燕女士与林志雄先生;

(2)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李伟生先生;及

(3)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尹智伟先生、周涛先生与关键先生(又名关苏哲)。

以上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且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股东周年大会将选举产生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该七名董事将组成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将为三年。根据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须由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期将自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详情载於本公告附录一。

建议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独立监事

第一届监事会的任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届满,在股东周年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之前,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提名两名监事会候选人,包括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及一名独立监事,详情如下。根据章程,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於监事会监事的三分之一,并须由本公司职工代表通过民主程序於职工代表大会上选举及罢免。本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雇员代表监事。

监事会审议及批准的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独立监事的候选人名单如下:

(1)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林志杰先生;及

(2) 独立监事候选人:张玲女士。

以上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且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将为三年,且股东代表监事及独立监事的任期将自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新一届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第二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及独立监事候选人履历详情载於本公告附录二。

一般资料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建议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进一步详情;及(ii)建议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独立监事的进一步详情,连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通函将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指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召开及举行的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章程」指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另行修改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创美药业」或

「我们」指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上市及买卖(股份代号:2289)

「本集团」指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另行修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股东」指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监事」指本公司监事

「监事会」指本公司监事会

「广东创美」指广东创美药业有限公司,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珠海创美」指珠海创美恒祥医药有限公司,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为本公司附属公司

「广州创美」指广州创美药业有限公司,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为本公司附属公司

「深圳创美」指深圳创美药业有限公司,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