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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一家私募股权基金2.53%合伙权益之须予披露交易

2020-05-29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买方(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转让文件,据此,买方已收购而卖方已出售销售权益,代价为17,500,000港元。

于收购事项之前,本公司间接持有1%合伙权益。紧随收购事项完成后,卖方不再拥有任何合伙权益,而本公司间接持有之合伙权益已增加至约3.53%。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之一项或多项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有关比率均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