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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代表宏基资本有限公司提出有条件现金要约按每股股份0.68港元购回最多102,000,000股股份及申请清洗豁免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及达成要约条件

2020-11-23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有关批准要约及清洗豁免之普通决议案及特别决议案已分别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所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由于所有条件已获达成,要约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一)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并将于直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香港时间)前仍可供接纳。

务请独立股东于决定是否接纳要约前细阅要约文件(包括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推荐建议及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独立股东亦务请注意,彼等就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有关分别批准要约及清洗豁免之普通及特别决议案作出的投票决定,不会影响彼等是否接纳要约之决定。股东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