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更换核数师

2022-09-02 00:00:00

本公告乃由辰兴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而作出。

核数师辞任

由于本公司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未能就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的建议费用达成共识,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议决,接纳安永不再担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起生效。董事会认为,更换核数师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最佳利益的做法。

安永在其辞任函件中陈述其未能就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的建议费用与本公司达成共识,因而同意辞任本公司核数师,并确认概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均确认,本公司与安永并无意见分歧,亦概无其他有关安永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安永多年来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优质服务。

委任核数师

经审核委员会推荐,董事会议决委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香港立信德豪」)为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起生效,以填补安永辞任后之临时空缺,其任期将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香港立信德豪获委任为本公司新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