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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物业的须予披露交易

2020-05-29 00:00:00

该协议

董事会宣佈,于2020年5月28日(美国时间),Hylan Investment(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该协议,据此,Hylan Investment同意收购而卖方同意出售该物业,代价为9,000,000美元(相当于约69,777,000港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故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