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8年6月27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列载於2018年4月27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於2018年6月6日的补充通告内的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接纳、考虑及采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225,014,000 0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 100.00% 0.00%
公司的董事(「董事」)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陈祥先生为执行董事。 225,014,000 0
100.00% 0.00%
(b) 重选范文燚女士为执行董事。 225,014,000 0
100.00% 0.00%
(c) 重选姚宇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225,014,000 0
100.00% 0.00%
(d) 重选李勇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25,014,000 0
100.00% 0.00%
(e) 重选鄂俊宇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25,014,000 0
100.00% 0.00%
(f)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225,014,000 0
100.00% 0.00%
3. 续聘毕马威为本公司的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 225,014,000 0
定其薪酬。 100.00% 0.00%
4.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 225,002,000 12,000
通过本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 99.99% 0.01%
额外股份。
5.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通过本决议案 225,014,000 0
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 100.00% 0.00%
6. 扩大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 225,002,000 12,000
理第4项普通决议案项下本公司股本中的额外股 99.99% 0.01%
份,数额为本公司根据第5项普通决议案购回的
股份总数。
7. 重选刘冰先生为执行董事。 225,014,000 0
100.00% 0.00%
附注:
(a) 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的已发行股份为300,000,000股,即为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对该等决议案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
(b) 概无任何股份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投票赞成该等决议案。
(c) 概无本公司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等决议案放弃投票。
(d) 概无本公司股东在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的通函及日期为2018年6月6日的补充通函中表明彼等拟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该等决议案或就任何该等决议案放弃投票。
(e)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投票的监票员。
(f) 有关上述决议案全文,请参阅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日期为2018年6月6日的补充通告。
由於第1至7项决议案均获得半数以上票数投票赞成,因此所有该等决议案已由股东通过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正式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