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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变动及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2017-09-29 17:11:00

董事会谨此宣布:

(i) 李忠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9月29日起生效;及

(ii) 李勇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9月2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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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海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李忠先生因彼其他个人承担须投入更多精力及时间而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9月29日起生效。李忠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董事会藉此机会就李忠先生於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向彼致以衷心感谢。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谨此宣布,李勇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9月29日起生效。

李勇先生,43岁,目前为海南万隆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及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515)的独立董事。

李勇先生於2003年3月至2010年1月担任中国宝安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於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彼担任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0238)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於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彼担任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李勇先生分别於1995年7月及2014年8月完成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党校的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及海南大学的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班课程。

李勇先生亦分别於2010年及2014年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彼於2000年获国家人事部颁工商管理专业中级职称。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李勇先生并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且於过去三年,并无於其他上市公众公司(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或拥有其他重要任命及专业资格。彼亦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其他关系,亦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李勇先生与本公司已签订委任函,自2017年9月29日起生效,任期三年,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章程」)规定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据此,李勇先生须根据章程的规定於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李勇先生的年薪为人民币150,000元,其乃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并参考彼在本公司的职务、职责、本公司所采纳的薪酬政策以及现行市况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概不知悉任何有关李勇先生获委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李勇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