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内幕消息 - 主要股东配售现有股份

2020-09-02 00:00:00

本公告乃WuXiBiologics(Cayman)Inc.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出。

配售现有股份

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获本公司其中一名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WuXiBiologicsHoldingsLimited(「BiologicsHoldings」)知会,其已与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订立大宗交易协议(「大宗交易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同意以每股185.00港元的价格向独立于本公司且与本公司概无关连的各方配售由BiologicsHoldings持有的本公司32,996,889股现有股份(相当于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43%)(「配售」)。

豁免及书面同意

根据BiologicsHoldings与配售代理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的大宗交易协议,BiologicsHoldings向配售代理承诺,未经配售代理事先书面同意,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起六个月期间,其不会(其中包括)提呈发售、出售、订约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任何股份。鑑于本次配售,配售代理已发出书面同意,同意大宗交易协议项下的配售。

相关承诺

根据大宗交易协议, Biologics Holdings已向配售代理承诺,未经配售代理事先书面同意,于大宗交易协议日期起至配售完成日期后满六个月当日止期间,其不会(i)提呈发售、出售、借出、订约出售、抵押、授出任何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订立任何交易旨在或可能合理预期将导致Biologics Holdings直接或间接处置(不论因现金结算或其他原因通过实际处置或实际经济处置))本公司任何股本证券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为或可交换为本公司股本证券的任何证券; (ii)订立任何掉期或类似协议将有关股份所有权的经济风险全部或部分转移,不论上文(i)或(ii)所述的任何有关交易是否将以交付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以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或(iii)公开宣佈有意落实任何有关交易。上述承诺不适用于本次配售。

本公司股权变动

截至本公告日期但于配售完成前, Biologics Holdings持有本公司 350,080,6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25.77%。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李革博士控制Biologics Holdings已发行股本约21.94%及其股东大会约58.42%的表决权。

假设配售将按预期完成, (i) Biologics Holdings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将由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25.77%减少至约 23.35%; 且(ii) Biologics Holdings将继续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由于配售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