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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海外监管公告

2018-07-04 20:25:00

本公告乃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 条发出。

以下文件乃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登载,仅供参阅。

1.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8 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8 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於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5.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49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122352 债券简称:12 广汽02/03

113009、191009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78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8 次会议于2018 年7 月4 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 人,实际出席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曾庆洪先生、冯兴亚先生、付于武先生、蓝海林先生、梁年昌先生、王苏生先生、严壮立先生、陈茂善先生、陈军先生、丁宏祥先生、韩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曾庆洪先生、冯兴亚先生2 人为执行董事候选人,严壮立先生、陈茂善先生、陈军先生、丁宏祥先生、韩颖先生5 人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付于武先生、蓝海林先生、梁年昌先生、王苏生先生4 人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8 月23 日(周四)下午14:00 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 号广汽中心706 会议室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题:

议案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议案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议案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出。

审议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

曾庆洪:男,1961 年7 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广汽工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于 1997 年加入本公司,自 2005 年 6 月起至 2016年 10 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自 2005 年 6 月起至 2016 年 11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3 年 6 月起至 2016 年 11 月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自 2008年8 月至 2016 年 10 月兼任广汽工业集团副董事长,自 2013 年 7 月至2016 年 10 月兼任广汽工业集团总经理。曾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12 月兼任广汽丰田董事长及广丰发动机副董事长,2008 年 8 月至 2013 年 6 月兼任广汽乘用车董事长,并于 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兼任广汽吉奥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兼任广汽菲克董事长;此前还曾任广汽商贸董事长、广汽部件董事长、广汽日野董事长、广汽本田董事及执行副总经理、广汽工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为第十届、第十一届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广州市委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为第五届、第六届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会长,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于 2009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

冯兴亚:男,1969 年8 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任,兼任广汽工业集团董事、广汽乘用车董事长、广汽新能源董事长、广汽菲克董事长、广汽菲克销售董事长、广爱经纪董事长、众诚保险董事长、大圣科技董事长。2004 年起在本集团任职,先后任广汽丰田销售部副部长、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董事,广汽三菱董事、同方环球副董事长,2008 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 25 日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1998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曾任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1988 年 7 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并于 2001 年 7 月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严壮立:男,1969 年2 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任广汽工业集团董事及党委副书记、广汽商贸董事长、广州摩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广汽本田董事及党委委员、广汽部件董事长、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广汽日野董事、广爱经纪董事长。

陈茂善:男,1964 年8 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工会主席,兼任广汽工业集团董事、工会主席,广汽三菱董事长、广汽部件董事长。自 2011 年 3 月至2013 年 6 月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曾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此前曾任广汽本田总务部部长、本田(中国)副总经理、广州摩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五羊-本田常务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陈军:男,1975 年10 日生,现任万向集团公司副总裁,万向集团公司研究院首席院长,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上万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9 月至2005 年6 月任万向电动汽车开发中心总经理助理。1997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工程力学专业,2000 年获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工程和车辆专业硕士学位,2003 年获武汉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丁宏祥:男,1966 年4 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1986年毕业于华中工学院物资管理专业(大学本科),1989 年获华中工学院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2011 年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韩颖:男,1978 年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6 年7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2006 年8 月至2007 年7 月曾任职于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2007年8 月至2011 年7 月历任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公室副主任、副行长、副行长兼北京分行副行长,2011 年8 月至2013 年3 月曾任深圳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 年3 月以来先后担任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付于武:男,1945 年2 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同时兼任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会长。1970-1999 年间,历任中国一汽哈尔滨变速箱厂第一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哈尔滨汽车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自 2010 年起,于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任职;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现兼任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603178)、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601127)、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600478)独立董事;曾兼任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01958)独立董事。于 1969 年获得北京机械学院学士学位,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蓝海林:男,1959 年8 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1997 年至 2007 年间,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现兼任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30006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002705)、江苏双星彩塑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002585)、珠海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交所上市公司:002319),曾任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600499)、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002035)独立董事。1990 年获得美国 GANNON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 年获得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学位。

梁年昌:男,1953 年4 月生,香港居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香港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香港公开大学硕士课程兼任导师,百勤油田服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02178)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席。曾任卡撒天娇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02223)独立董事、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0363)法务总监及公司秘书。1995 年获得布鲁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6 年获得伦敦大学法律硕士。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员,香港独立董事协会创会会员。

王苏生:男,1969 年3 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公共管理学会会长。1993 年至 2001 年期间,历任君安证券项目经理、特区证券部门经理、英大证券部门总经理等职,2001-2002 年间,曾任中瑞基金公司总经理;2004 年至 2016 年期间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任职;现兼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000050)、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000534)、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000014)独立董事;曾兼任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002577)、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00221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002850)独立董事。1994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 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4 年获得芝加哥大学 MBA。具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及 CFA。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50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122352 债券简称:12 广汽02/03

113009、191009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28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28 次会议于2018 年7 月4 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 人,实际出席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吉力先生、陈恬女士、廖崇康先生、王君扬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吉力:男,1966 年3 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广汽工业集团监事会主席,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广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财务处副处长。1989 年 7 月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7 年 12 月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

陈恬:女,1978 年 3 月出生,现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曾任广州市商务委(广州市外经贸局)监察室、办公室、法规处主任科员。2002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08 年获中山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廖崇康:男,1976 年1 月生,现任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历任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财务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广州金博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2009 年获湖北工业大学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王君扬:男,1979 年1 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1 年 3 月起在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先后任财务副经理、管理会计经理、集团财务副总监。曾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上市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管理学士学位。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7 月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8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曾庆洪先生、冯兴亚先生、付于武先生、蓝海林先生、梁年昌先生、王苏生先生、严壮立先生、陈茂善先生、陈军先生、丁宏祥先生、韩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曾庆洪先生、冯兴亚先生2 人为执行董事,严壮立先生、陈茂善先生、陈军先生、丁宏祥先生、韩颖先生5 人为非执行董事,付于武先生、蓝海林先生、梁年昌先生、王苏生先生4 人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进行审阅,关于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提名的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上述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8 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付于武、蓝海林、王苏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梁年昌,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年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付于武先生、蓝海林先生、梁年昌先生、王苏生先生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梁年昌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