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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二零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2018-07-04 20:20:00

兹通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23 号广汽中心706 会议室举行本公司二零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临时股东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关於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曾庆洪先生为执行董事。

1.02 选举冯兴亚先生为执行董事。

1.03 选举严壮立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1.04 选举陈茂善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1.05 选举陈军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1.06 选举丁宏祥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1.07 选举韩颖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2. 关於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付于武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 选举蓝海林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03 选举梁年昌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04 选举王苏生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关於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吉力先生为监事。

3.02 选举陈恬女士为监事。

3.03 选举廖崇康先生为监事。

3.04 选举王君扬先生为监事。

上述有关选举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附注:

1. 本通告的议案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之通函。建议选举为本公司董事及监事候选人之履历资料分别载於该通函之附录一及附录二内。

2. 选举董事及监事将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及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本公司股东(「股东」)应针对本通告内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对於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後,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3. 有资格出席上述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均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出席大会及代其投票;代理人毋须为股东。

4. 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及如果该代理人委任表格由他人根据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代表委托人签署,经由公证律师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最迟於此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即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下午二时正(香港时间))或指定表决时间前二十四小时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22 楼,方为有效。

5. 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大会时应出示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6.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二)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投票之权利。为符合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投票,所有已填妥有关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22 楼。

7. 有权出席上述大会的股东须於大会举行日期前20 日(即不迟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星期五)),将有关出席大会的回执亲身送达、邮寄或图文传真至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22 楼,传真号码:(852) 2810 8185。

8.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受委代表的往返及食宿费用须自理。

9.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39(4) 条,除主席以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出决定,容许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的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外,临时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而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5) 条指定的方式公布投票结果。

10.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仅派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致本公司A股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回执及股东大会代理人委任表格另行登载於本公司网站(http://www.gagc.com.cn)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 临时股东大会会务常设连络人为刘勇先生,电话号码:(86)-20-8315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