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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监事变更

2021-02-03 00:00:00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经无记名投票选举,黄卓先生(「黄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江秀云女士(「江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变更由2021年2月3日起生效。

江女士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司并无意见不合,且无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须促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新委任之职工代表监事黄先生的简历如下:

黄先生,41岁,现任本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风险控制部副部长,兼任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长、广汽资本有限公司监事、广汽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监事、广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监事、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先生此前曾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财务总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经理。2007年毕业于University of Wollongong(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学位。

黄先生的任期为2021年2月3日起至监事会届满止,并将不会就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向本公司收取任何酬金。

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实益持有本公司62,9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及193,568股A股股票期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巿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激励对象不应当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规定,黄先生于本公司已获授A股限制性股票及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自任职之日不得再行权,并将由本公司按相关程序注销。

除上述披露者外,黄先生在本公告日期前三年期间并无于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或于本公司及本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除上述所披露外,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于本公司的任何股份中并无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并无有关黄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且无有关其委任的其他事宜须促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谨此感谢江女士在任期间对监事会工作的贡献,并藉此机会欢迎黄先生加入成为监事会新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