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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0-10-19 00:00:00

谨此提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刊发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建议建议采纳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款进一步详情、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通告的通函(「该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该通函的若干资料,本公司预期该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或之前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