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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幕消息会计估计变动

2020-10-23 00:00:00

本公告乃由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宣佈,为确保本集团分类为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楼宇(「楼宇」)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准确反映实际可使用年期及保养质素,董事会议决根据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将楼宇的估计可使用年期由「20至30年」更改为「30至50年」(「会计估计变动」)。会计估计变动自2020年7月1日开始的会计或报告期间生效。

会计估计变动概览

受到会计估计变动影响的楼宇包括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699号的物业(「新惠生综合楼」)及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4号第26层及第27层的物业(「郑州办公楼」)。新惠生综合楼为本公司总部,合共有三座大楼,总建筑面积为125,247平方米。郑州办公楼为本公司分支办事处,总建筑面积为2,398平方米。

本公司管理层于本年度对楼宇的外观、保养程度及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回顾。另外,本公司亦咨询了独立评估师对楼宇使用状态的意见。经综合相关因素评估,董事会议决将楼宇的估计可使用年期由「20至30年」更改为「30至50年」。

会计估计变动的预期影响

会计估计变动自2020年7月1日开始的会计或报告期间生效。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变动被视为会计估计变动,将按前瞻性入账且不会作出追溯调整。因此,有关变动不会对本集团过往年度的财务报表构成任何影响。根据本公司现时可取得资料,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计算方式,会计估计变动预期将导致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减少约人民币10,300,000元,并预期将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除税后溢利构成影响。

董事会意见

经考虑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意见后,董事会认为会计估计变动可让本集团准确反映楼宇的实际可使用年期及保养质素,并遵守国际会计准则,故此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本公告所载会计估计变动的预期影响仅为按照本公司现时可取得资料所作初步评估,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