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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06-23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黄仲权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黄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黄先生, 48岁,于一九九六年六月毕业于南洋理工大学,并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彼亦为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及自一九九九年九月起为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及自二零一三年七月起为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

黄先生有超过20年的财务及会计经验。于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期间,彼为德斯控股有限公司( 8437.HK)的财务总监。自二零一七年十月起,彼获委任为春能控股有限公司(8430.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起获委任为BHCC Holding Limited(1552.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黄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亦无于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黄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为期1年的委任函,年度董事袍金为240,000港元,乃参考其职责及责任、本公司的薪酬政策、现行市况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后釐定。其薪酬将每年由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参考其职责及责任后检讨。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黄先生须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届时将合资格并须于该会上膺选连任。

黄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係。

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被视作于2,144,000股股份(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直接持有权益,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0.23%。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黄先生委任的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对黄先生的委任表示热烈欢迎。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黄先生已接替任红燕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各自的成员,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