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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刊发之每月更新资料公佈

2019-09-03 00:00:00

兹提述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三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及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合作之公佈(「该等公佈」)。除另有指明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佈乃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本公司谨此向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于过去几个月,陈先生一直透过一名财务顾问就可能合作物色有意投资者或战略合作伙伴,并已于五月将数名有意投资者列入候选名单,以就可能合作进行进一步商讨,及回应该等有意投资者在尽职审查过程中提出的查询。诚如陈先生所确认,于本公佈日期,尽职审查并无预期完成日期,亦尚未向任何有意投资者授出排他性权利。于本公佈日期,陈先生仍与若干有意投资者就可能合作进行商讨及磋商,但并无重大进展。概无就可能合作订立最终或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协议或谅解备忘录。可能合作未必一定落实进行。即使可能合作落实进行或最终完成,亦未必改变本公司的控制权(定义见收购守则)。

遵照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每月公佈可能合作之进展,直至公佈确实有意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作出要约或决定不落实进行要约为止。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巿规则及╱或收购守则(视情况而定)之规定就可能合作另作公佈。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彼等对本身之状况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