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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2-05-31 00:00:00

兹提述今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之公告(「该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通函」)之公告(「延迟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延迟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之债务财务资料),故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较后日期,及因此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之规定。

本公司将于取得联交所豁免批准后随时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