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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及重列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2019-03-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卡撒天娇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下的披露责任作出。

为更新本公司现有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当中包括反映上市规则的现行规定,及对现有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作出其他内务修订,本公司董事(「董事」)建议对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建议修订」)。除建议修订外,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其他条款将保持不变。

董事建议收录及合併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之建议修订,以及所有早前经批准并已由本公司采纳之修订,重列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建议重列」)以取代现有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建议修订及建议重列须经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即将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而该建议修订及建议重列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后生效。

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修订及建议重列的进一步资料、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资料的通函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